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完善资产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辅部门:
根据三校分立工作要求,需要向学校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整准确信息。目前,资产管理系统中存在着存放地点为空或地址不准确的现象,为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需要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对资产信息(领用人,存放地点)进行修改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修改信息。登录资产系统修改存放地点(格式:楼宇名称+实验室+房间号)、领用人。
2、需要修改信息的部门。各学院、教辅部门(包括: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
3、时间要求。请各学院及相关教辅部门务必在2025年7月7日以前在资产系统中完成信息修改。修改流程为:修改后发送--提交--领导审核。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