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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粘贴固定资产二维码的通知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粘贴固定资产二维码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包头市财政局于202410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二维码粘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尽快完成对在册固定资产二维码张贴工作。目前国资处已经完成了二维码和原资产条形码对照查找工作,现就二维码粘贴事项通知如下:

    1、粘贴范围。本次粘贴二维码的资产范围是2021年以前的设备(不包括无形资产、陈列品)、家具,2022年以后的资产将分批次进行粘贴。

    2、粘贴方法。运营平台中二维码资产编号共24位数字,有效代码为后12位,可按后8位代码在excel文件中查找到所对应的学校原资产条形码编号进行粘贴,粘贴时请将新二维码和原资产条形码并排粘贴。excel文件将发送到资产群中,各部门可在资产群中下载后,筛选出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查找、粘贴。如果二维码对应的资产已不在本部门,请将二维码交回国资处。

    3、完成时限。请各部门于2025110日前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就二维码粘贴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报送国资处资产科。国资处将于20253月对二维码粘贴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完成二维码粘贴工作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4、工作要求。各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完成新二维码粘贴工作,并严格落实资产定期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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