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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对全校公有房屋资产进行登记清查的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对全校公有房屋资产进行登记清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房产资源,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有房屋配置,现对学校各二级单位使用的房屋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清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清查范围

    学院、各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全部公有房屋(除教室外所有用房)。

    二、基准日

    202441

    三、清查要求

    1.本次房屋登记清查的数据将作为下一步学校公有房屋调配的基础数据。学院、各单位认真自查统计,如实上报不能遗漏学校也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核查。未统计上报的房屋,将自动视为放弃管理和使用权限,学校将收回资源,根据需要另行调配。

    2.学院、各单位要以此次登记清查工作为契机,做好本学院、本单位办公用房规范调整工作,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如有超标情况,请及时进行规范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使用情况登记上报。

    四、填报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填写统计表格纸质版需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勤业楼210室,相关统计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zc@bttc.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29日

     

     

    附:1.包头师范学院(学院、部门)公有用房使用统计表

    2.各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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