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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对全校公有房屋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通知

    2023年03月0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对全校公有房屋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2223号)精神要求,同时为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房产资源,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尽快推动我校的公房优化使用实施,现对学校各二级单位使用的房屋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全部公有房屋(除教室外所有用房)。

    二、基准日:

    2023315日。

    三、清查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自查统计,如实上报,不能遗漏,学校也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核查。本次房屋清查的数据,将作为下一步学校公房有偿使用的基础数据。各单位未统计上报的房屋,将自动视为放弃管理和使用权限,学校将收回资源,根据需要另行调配。

    四、填表要求:

    校内各二级单位统一填写相关表格,填写时请注意查阅填表说明。统计表格的纸质版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于2023316日前报送办公楼210室,相关统计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zc@bttc.edu.cn。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193109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学院、部门)办公用房统计表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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